第四个、「属灵的原则」
与慕道者一起读:第四律:我们必须亲自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,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并经验到神的爱和为我们所定的生命计划。
- 我们必须接受基督:
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赐他 们权柄,作 神的儿女。」(约翰福音 1:12)
- 我们借着信心接受基督:
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 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,也不是出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」(以弗所书 2:8, 9)
- 我们接受基督,就得着新的生命:
「… 耶稣说:“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: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,从灵生的就是灵。 我说你们必须重生,你不要以为稀奇。 …」 (約翰福音 3:1~8)
- 我們必須親自邀請基督進入心中:耶穌說:
「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 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。」 (啟示錄 3:20)
传福音者先说:接受基督包括从自我转向神(悔改),相信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,赦免我们的罪,使我们成为神所喜悦的人。人只在理智上同意关于基督的真理,或只有一些情感的经验都是不够的。我们必须藉着信心(意志的行动)去接爱基督。
然后问慕道者:这两个圆圈代表两种生命:你的生命像左边的,还是像右边的呢?)
那一个圆圈代表你现在的生命? 你愿意那一个圆圈代表你的生命?
自我管理的生命 •=人生的各项活动在自我管理之下,时常产生各种混乱和不安。 我=我自己在宝座上。 十架=基督在我生命以外 |
基督管理的生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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